福建云霄縣馬鋪鄉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工程(二期)招標公告
云霄縣馬鋪鄉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工程(二期)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云霄縣馬鋪鄉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工程(二期)已由云霄縣發展和改革局以云發改審[2025]43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云霄縣馬鋪鄉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業主自籌,招標人為云霄縣馬鋪鄉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眾億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馬鋪鄉枧河、客寮(下客寮)、楊美、石芹(內石芹)、石芹(小學)、坪水、下庵(博史古)、峰頭、大坪(大坪溪)、泮坑、粗溪(西山埔)、新樓、杉腳等12個村;
2.2.工程建設規模:對云霄縣馬鋪鄉峰頭村、大坪村(大坪溪)等12個村實施污水收集及處理。主要建設內容為改造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13座,總處理規模為820 m3/d,敷設污水收集與處理管網(DN100-DN200)總長度約7080米,破除及恢復路面約19847平方米,并配套相應附屬設施;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1261.88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招標項目施工圖紙所含全部工程內容的施工,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紙、有關設計變更通知、工程造價資料所列指的范圍、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6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廠;直徑1.5米以下污水;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污水處理,日處理量<3萬噸,且管徑<0.8米;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
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9281549元(含暫列金440000元) 元;
2.5.工期要求:總工期為24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標段劃分(如果有):不適用;
2.7.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3.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4.本招標項目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市政工程類。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確定。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可通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從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監管服務平臺”登錄)查詢。
3.5.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3.6.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