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管網設施設備公眾責任險項目詢比公告
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管網設施設備公眾責任險項目
詢比公告
一、詢比條件
本詢比項目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管網設施設備公眾責任險項目已批復,采購人為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項目業主為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資金為企業自籌100%,資金已落實,采購代理機構為河南英華咨詢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進行詢比采購,歡迎具有相應資質的潛在詢比響應人參與詢比。
二、項目概況與詢比范圍
2.1 項目名稱: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管網設施設備公眾責任險項目;
2.2詢比內容及范圍: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管網設施設備公眾責任險項目,保障范圍:被保險人所管理或擁有的管網設施設備等(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道、入戶管道、窨井蓋等)發生意外導致的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
2.3項目預算:約70萬元;
2.4服務地點:鄭州市;
2.5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2個月;
2.6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標準規定要求。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三、詢比響應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
①響應人為總公司的應持有《營業執照》,具有《保險許可證》或《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響應人為分支機構的應持有《營業執照》,具有《保險許可證》;
②響應人須為總公司或省級分支機構或市級分支機構。投標人為市級分支機構的,須提供省級及以上級別機構出具的授權證明或備案證明;
3.2財務要求:響應人須提供2023年或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的財務報告或自行承諾,成立不足 1 年的企業,須出具銀行資信證明;
3.3業績要求:2022年1月1日以來響應人總部或其下屬分支機構具有獨家承保或首席承保過公眾責任險項目業績(提供合同協議書或保單或框架協議,以合同協議書或保單或框架協議簽訂日期時間為準)。
3.4信譽要求:
(1)響應人沒有尚在執行期的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包括政府官方網站發布的限制投標期內)的處罰,或者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企業須出具書面承諾,格式自擬,加蓋響應人企業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