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機器管招投標)陵水縣新村鎮村內溝渠及飲用水設施更新改造項目公告
陵水縣新村鎮村內溝渠及飲用水設施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陵水縣新村鎮村內溝渠及飲用水設施更新改造項目(施工)以陵行審批(2025)514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陵水黎族自治縣新村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1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陵水縣新村鎮村內溝渠及飲用水設施更新改造項目(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陵水縣新村鎮村內溝渠及飲用水設施更新改造項目(施工):
2.1 建設地點: 陵水縣新村鎮
2.2 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主要涉及城坡村、九所村、桐海村、鹽盡村、長坡村5個行政村的溝渠及飲用水基礎設施改善。包括新建箱涵(溝渠);新建雨、污水管道及管道附屬構筑物;增設排水口;更換加裝蓋板;清淤疏浚;飲用水設施(供水管道)更新等工程。新建180m 鋼筋混凝土箱涵、約5km雨污分流管網(含18座玻璃鋼化糞池),全面清淤、修復及智能化井蓋監測;同步更新PE100級供水主管 3.6km。計劃工期:720日歷天。
2.3 計劃工期: 720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內容進行施工(詳見工程量清單和施工設計圖)
2.5 招標控制價(元): 8115175.51
2.6 質量要求: 合格
2.7 應用BIM技術: 不應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陵水縣新村鎮村內溝渠及飲用水設施更新改造項目(施工):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含以上級)執業資格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