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小河流延吉市梨樹溝治理工程監理服務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中小河流延吉市梨樹溝治理工程監理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LHS202508260
項目名稱:中小河流延吉市梨樹溝治理工程監理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436204.00元。
最高限價:436204.00元。
采購需求:中小河流延吉市梨樹溝治理工程監理服務。
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對本項目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工程實施階段和工程竣工驗收階段、工程保修階段提供全過程監理服務。
服務標準:符合國家現行的相關標準及采購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監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修結束為止。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形式,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監理能力。
3.2.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派駐的總監理工程師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具有中級(含)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注冊證書、有效期內勞動合同及社會養老保險證明,且提供總監理工程師到崗履職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3.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派駐的監理工程師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具有中級(含)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注冊證書、有效期內勞動合同及社會養老保險證明;派駐的監理員需具有水利工程相關專業畢業證或者有水利工程監理經驗。
4..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具有滿足本項目的試驗檢測儀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