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東海縣2024年城區居民小區排水防澇工程項目施工監理三標段公告
東海縣2024年城區居民小區排水防澇工程項目施工監理三標段招標公告
標段編號: 3207222411270001022001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海縣2024年城區居民小區排水防澇工程項目(項目名稱)已由 東數復【2024】26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東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永安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于 財政資金 ,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東海縣2024年城區居民小區排水防澇工程項目施工監理三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1、標段名稱:東海縣2024年城區居民小區排水防澇工程項目施工監理三標段;
2、建設地點:晶苑小區、晶都華府小區、福海花園小區、南湖尚院小區、明珠花園小區、煙酒公司宿舍(和平西路152號)、百貨大樓宿舍及海陵商場宿舍(和平西路146號)、招標辦宿舍(和平西路)、糧食宿舍(和平西路159號)、磷肥廠宿舍(鋼鐵路229號)、縣社宿舍(金牛公園東門)、設計院宿舍(利民路)、農業局宿舍(海陵西路91號)、建設局宿舍(金牛公園東門)、黨校宿舍(幸福路57號)、新華書店宿舍(幸福路35號)、晶安家園(原園林處東門對面)、水泥廠宿舍(海陵西路)、農行職工宿舍(海陵西路北側)。
3、本工程監理費最高投標限價為9萬元,投標報價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為無效。
4、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三控”、“三管”、“組織協調”及應履行的相關安全責任和缺陷責任期的全過程所有監理服務;
5、監理服務期: 90 日歷天(實際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具體與施工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驗收階段和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服務,同時配合至審計結束。(本工程監理費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長或任何因素而額外增加費用,監理報價費用即為結算費用,不予變更調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營業執照;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有效期內);
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有效期內)。
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條件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做要求;中標單位在合同備案時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35號文規定、〔2019〕第3號文規定進行配備;
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其他監理人員的要求: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條件對投標人擬派其他監理人員不做要求,中標單位在合同備案時按照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35號文、〔2019〕第3號文規定進行配備。
9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參照執行連建質[2007]551號文。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原則上只能擔任一項委托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當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委托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時,須經建設單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同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總監理工程師不能同時在跨設區市的項目上任職。
10、其它要求:
(1)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第15號文等規定,省外企業要審查監理企業的《核驗通知書》,沒有進行項目核驗的監理企業不予審查通過。
(2)本工程要求投標人在參加工程投標時應慎重考慮擬安排工程管理的監理機構組成人員,并在相關文件中提出擬安排的監理機構組成人員名單,監理機構人員均應為本單位具有相應資格的從業人員。
(3)中標總監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進行監理,必須承諾親臨現場,實際指揮監理。
(4)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文、連建發[2021]336號、連建發[2021]338號文。
投標企業未被限制投標、投標人無借牌掛靠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承諾內容包括:對自身的信用狀況、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以及對違約責任做出書面承諾。(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