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東城區排水防洪項目排水管線下穿鐵路防護涵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東城區排水防洪項目排水管線
下穿鐵路防護涵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K1504012025081301001001
1.招標條件
本建設項目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東城區排水防洪項目排水管線下穿鐵路防護涵工程已由赤峰市元寶山區人民政府2025年第5次常務會【2025】5號文件批復建設。項目業主為赤峰市元寶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為地方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東城區排水防洪項目排水管線下穿鐵路防護涵工程;
2.2標段名稱: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東城區排水防洪項目排水管線下穿鐵路防護涵工程施工;
2.3建設地點: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東城區,具體地點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范圍;
2.4計劃投資額:4691718.00元;
2.5工程概況:路基附屬工程,涵洞,正線,通信,電力,大型臨時設施和過渡工程等。具體內容以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6招標范圍: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2.7計劃工期:60日歷日(以實際開工日期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鐵路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投標人須附承諾書,如經查實承諾內容虛假,取消其投標資格;一旦中標,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3.3本工程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1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含牽頭人),聯合體內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
3.3.2聯合體牽頭人須為具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
3.3.3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3.3.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次招標中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視為無效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