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興國縣東村鄉河道整治綜合可利用料第二次公開拍賣交易公告
興國縣東村鄉河道整治綜合可利用料第二次公開
拍賣公告
受興國縣東村鄉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8月29日10:30時在興國縣行政服務中心院內綜治中心大樓4樓2號開標室對興國縣東村鄉河道整治綜合可利用料進行第二次公開拍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JNPM2025018
二、拍賣標的基本情況:
興國縣東村鄉河道整治綜合可利用料,現存放于興國縣東村鄉平江河,約10984.6m3,【詳見評估報告《老樓評字〔2025〕贛州資產0066號》】(注:標的具體數量以實地現狀為準。標的按現狀拍賣、按現狀整體移交,不稱重不計方量,標的實際方量與成交價款不作多還少補之價格上的增減)。
起拍價:543737.7元,競買保證金:100000元,履約保證金:10000元。
特別提示:
1、本次公開拍賣標的為河道整治等綜合可利用料,競買人應親自勘查和認真核實標的。本標的物以實物現狀整體拍賣,委托人、拍賣人對實物數量、品質等不承擔保證責任,委托方、拍賣人向競買人提供的標的物清單僅供競買人參考,清單中標的物數量與實物現狀有差異,則以實物現狀為準,此因素不作拍賣成交價的計算條件、也不影響成交價格。
2、拍賣成交后,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提供拍賣成交價款(含競買保證金)相關發票。
3、買受人繳齊全部拍賣成交款后,由委托人、買受人雙方共同簽訂《拍賣標的交接單》,由委托人向買受人進行拍賣標的移交,買受人即可開始拉運,買受人需自挖、自篩、自拉,并承擔由此全部費用。
4、標的移交后,買受人需在10日內完成標的運輸,逾期未完成運輸工作的,每日按成交價款5‰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直接從拍賣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標的移交后,挖掘、運輸等操作時所一切費用和安全問題均由買受人承擔。拉運期間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買受人需以書面的形式向委托方申請延期,征得委托方同意將延期申請同意書復印件送至拍賣人留存,標的拉運期限可以順延。
5、拉運期間買受人需按照環保、路政等相關規定安全無污染拉運,拉運中一切糾紛、安全、違規等問題均由買受人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