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天水市城區引洮供水工程響河水電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編制項目招標公告
天水市城區引洮供水工程響河水電站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編制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天水市城區引洮供水工程響河水電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編制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及項目所在地自然資源局關于工程項目前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相關規定,本項目需完成建設范圍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編制工作。項目招標人為甘肅水投生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前期手續已完備,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面向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工程位置:擬建響河水電站位于天水市城區引洮供水工程新7#洞出口至渭河大倒虹吸進口前的5.725km路段內,為利用已建引洮供水管道水量及水頭的消能電站,初選廠址位于重力流輸水管線2#調流調壓閥室廠區附近。
工程參數:已建供水工程管徑1.4m,設計供水流量2.1m3/s;本次水電站設計發電流量1.5m3/s。
用地規模:項目總占地面積0.0962hm2,依據武山縣2023年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及“三區三線”數據,其中建設用地0.0414hm2(全部為水工設施用地),未利用地(內陸灘涂)0.0548hm2。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項目預算:本項目投標最高限價為3.5萬元,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文件按廢標處理。
2.2招標范圍及要求
(1)招標范圍:
以充分的調查研究、評價及必要勘察為基礎,完成以下工作:
對響河水電站項目廠房區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綜合分析區域地質環境條件,明確地質災害類型、分布范圍及規模;
評估工程建設與運營階段對地質環境的影響,預測可能誘發或加劇的地質災害風險及危險性;
對項目建設場地適宜性進行專項評價,提出針對性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依據相關規范編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為項目審批、設計及建設決策提供合規依據。
報告編制依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規范》(GB/T 40112-2021)、《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甘肅水投生態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甘水投生科發〔2024〕85號)等。
(2)服務期限:
核心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提交經專家審核通過的正式《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后續服務:直至報告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驗收、核查,并協助招標人完成后續報批手續,服務期限隨報批進度自動順延。
(3)質量要求:
報告成果需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關于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規范、標準及法律法規要求;
滿足項目所在地自然資源局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要求,確保通過主管部門驗收及核查;
報告內容需數據真實準確、論據充分、結論清晰,無重大遺漏或技術偏差。
(4)服務要求:
響應時效:對招標人提出的疑問或需求,一般事項需在48小時內、緊急事項需在2小時內出具書面回復,并提供具體可操作的解決方案;
人員保障:指定專屬項目聯系人,以書面形式告知招標人聯系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確保溝通順暢;
配合義務:積極配合招標人及主管部門的報告評審、核查工作,按要求及時修改完善報告內容;
資料歸檔:項目完成后15 日歷天內,向招標人移交完整的報告成果資料(含紙質版、電子版及相關審批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資格條件
(1)主體資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自然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2)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以營業執照登記金額為準)。
(3)資質要求:持有自然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證書》(需在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