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榔橋鎮烏溪金礦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治理EPC項目-危廢水泥窯協同處置(二次)招標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東新建邦環境修復有限公司的委托,現對“涇縣榔橋鎮烏溪金礦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治理EPC項目-危廢水泥窯協同處置(二次)”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備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及內容:
1、招標編號:25AT188108005171
2、項目名稱:涇縣榔橋鎮烏溪金礦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治理EPC項目-危廢水泥窯協同處置(二次)
3、標段劃分:1個標段
4、項目預算:200萬元。
5、項目建設地點:涇縣榔橋鎮
6、項目建設規模:本項目為涇縣榔橋鎮烏溪金礦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對現場遺留廢渣(經危廢鑒定為危險廢物的廢渣)采取水泥窯協同處置,消除現場污染源,切斷污染遷移途徑,保證礦區周邊農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和農作物質量安全。
7、計劃工期:暫定60日歷天,根據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危險廢物廢渣處置(若因甲方原因則順延)。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是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具備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局)出具的項目實施環評批復和項目竣工投產驗收批復文件;
3、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核準經營危險廢物類別包含HW49;
4、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人(不含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同時投標人須確保中標后本項目能夠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否則承擔給招標人造成的一切損失。(需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承諾)
①投標人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投標主管部門取消或限制其在(項目歸屬地)市級行政區域內投標的資格;
②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至投標截止時間);
③投標人未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至投標截止時間);
④投標人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至投標截止時間)。
5、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