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東河一期工程)寧杭公路路改橋、新開河道建設(K8+300-K8+650)、蘆桿圩橋重建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東河一期工程)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改農經發[2025]382號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為財政資金。招標人為南京市城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秦淮東河一期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南京城市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江蘇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東河一期工程)寧杭公路路改橋、新開河道建設(K8+300-K8+650)、蘆桿圩橋重建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南京市。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江蘇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東河一期工程)是《江蘇省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實施方案》中的重要工程,依據《長江流域防洪規劃》、國家《十四五解決水利防洪排澇薄弱環節實施方案》、《江蘇省防洪規劃》、《江蘇省區域水利治理規劃》、《南京城市防洪規劃》及《全省水利重點工程項目前期工作三年滾動推進安排意見(2023~2025年)》等規劃、文件,為提升流域防洪能力,擴大秦淮河流域洪水出路,減輕流域防洪壓力,實施江蘇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東河一期工程)是必要的。工程內容包括:整治河道總長15.955千米,其中整治江寧區河道14.42千米,包括新開河道(含青龍山西村隧洞)9.3千米及拓浚整治九鄉河江寧段河道(含盾構隧洞)5.12千米、整治九鄉河棲霞段河道0.817千米、運糧河段河道0.718千米;新建大莊節制閘;加固賠建因河道整治影響的19座公路橋梁、5處鐵路橋梁以及影響配套建筑物等。本標段涉及公路等級為一級公路,全線河道堤防工程級別1級。本次實施范圍為S122寧杭公路路改橋的橋下區域新開河道。工程估算價約19900萬元,其中水利工程13600萬元,交通工程5500萬,市政工程800萬。
2.3本項目招標范圍:S122寧杭公路路改橋(新建寧杭公路橋為四幅橋,分別為兩幅主線橋,兩幅輔道橋。橋跨布置為5×30m,橋梁全長157m,新建橋梁與老路等寬,為60m。)、蘆桿圩橋(橋位處河道設計底寬19.7m,河道上口線寬70.2m。推薦采用(18.5+30+18.5)m預應力混凝土現澆連續板梁橋,橋梁全長67m,橋梁橫斷面布置為2.5m(人行道)+7.0m(行車道)+2.5m(人行道)=12m。)、橋下河道及實施區域所涉及的水保環保施工全部建設內容(含變更)施工期及缺陷責任期(24個月)建設監理工作,以及決算資料的預審工作。
2.4本合同項目監理服務期限共:1500日歷天(含缺陷責任期24個月及相關檢查驗收結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執照: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資質要求:資質等級及范圍必須同時符合下列①、②、③條件【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
①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
②公路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業績要求:業績要求必須同時符合下列①、②條件:
①投標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工程投資額(或工程建安費)在5000萬元及以上的河道工程監理業績;
②投標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工程投資額(或工程建安費)在2700萬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監理業績。
時間均以交工驗收或合同工程驗收或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
1、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發包人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2、監理合同;3、交工驗收或合同工程驗收或竣工驗收證明);前述序號1、2、3項三者缺一不可】。如業績證明材料中無法反映相關內容的,應附發包人或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資格審查業績與評分業績不可兼得。
(4)財務要求: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提供承諾書原件掃描上傳)
(5)總監理工程師要求:
1、擬投入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資質應具有下列條件①、②之一:
①水利部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水利工程施工)證書;
②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道路與橋梁工程專業)證書或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專業)證書。
(若聯合體投標,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牽頭單位職責分工相對應資質專業的總監理工程師。例:牽頭單位如為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資質單位,則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水利部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水利工程施工)證書),以此類推】
2、投標人須提供總監理工程師近一個月(2025年7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納憑證。(須明確繳費月份、個人姓名、繳費單位,且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若高校設計院或軍隊等事業編制人員無法提供社保證明,須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人事組織或編制主管部門出具的人員編制核準證明材料。若省市相關部門有政策允許社保繳費中繳費金額為零或者非到賬狀態等情況,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況下,視同有效,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供該人員退休證明、本單位與其簽訂的聘用合同及為其辦理的人身意外保險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總監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項目總監無在建工程(提供投標人出具的承諾書,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
②項目總監雖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視為無在建工程,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的,可以參加本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須提供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出具的允許項目總監參加項目投標的證明材料)。
(a)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b)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停工事項在投標截止之前報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信用等級要求:/。
(9)其他要求:①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②本次招標不接受在全國范圍內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的違法行為受到限制投標的行政處罰(含軍隊系統處罰)且在投標截止之日仍處于處罰生效期的投標人投標(受到行政處罰的日期以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日期為準),投標人如有以上行為,作無效標處理。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如果違反,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或單獨投標將被拒絕;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牽頭單位為具備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資質或公路工程監理資質的一方,總監由牽頭單位提供。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新聞動態—“關于省水利交易系統切換使用全省統一主體信息庫的通知”)進行用戶注冊及信息管理,及時錄入企業相關信息及佐證材料,避免影響正常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