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睢寧縣城區防洪排澇提升工程二期(四標段、五標段)質量檢測
睢寧縣城區防洪排澇提升工程二期(四標段、五標段)質量檢測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本招標項目睢寧縣城區防洪排澇提升工程二期已由睢經濟發投〔2024〕121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多渠道籌措,項目法人為睢寧縣水務局城建項目建設處,招標人為睢寧縣水務局城建項目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中瑞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睢寧縣城區防洪排澇提升工程二期(四標段、五標段)質量檢測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睢寧縣城區。
(2)工程投資:約4500萬元。
(3)工程建設內容:
(1)云河治理總長8.7公里;
(2)拆建公園橋,采用1-16米簡支預應力空心板梁,橋面總寬10.5米;
(3)永昌路橋涵,中山南路橋。
(4)本次招標范圍:睢寧縣城區防洪排澇提升工程二期(四標段、五標段)建設內容的全過程質量檢測服務和工程《檢測計劃》、《檢測方案》、《檢測報告》的編制。
(5)服務期限:以施工工期為準。
3、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①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②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屬結構、機械電氣、量測類乙級及以上資質;③取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 CMA 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3)業績要求:投標申請人自2020年8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7萬元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業績,業績證明材料以合同協議書原件掃描件為準,時間、金額以合同簽訂時間、金額為準。
(4)信譽要求: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 ”查詢結果為準)。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