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縣招標公告2025年舒城縣柏林鄉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公告公示信息
2025年舒城縣柏林鄉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公告(電子招標投標)
1. 招標條件1.1 項目名稱:2025年舒城縣柏林鄉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六安市農業農村局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六安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對2025年舒城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六農辦〔2025〕21號)
1.4
招標人:舒城縣柏林鄉人民政府、舒城縣農業建設項目管理服務中心
1.5?項目法人:舒城縣柏林鄉人民政府、舒城縣農業建設項目管理服務中心
1.6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建采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資金來源:政府資金
1.8 項目出資比例:100%
1.9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招標項目名稱:2025年舒城縣柏林鄉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E341523001003635
2.3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E341523001003635001
2.5 建設地點:舒城縣柏林鄉境內
2.6 建設規模:2025年舒城縣柏林鄉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有:田塊整治工程、塘壩整治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機耕橋、節制閘、蓋板涵、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工程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資料。
2.7 合同估算價:項目控制價為7312682.30元。
2.8 計劃工期:180日歷天(2026年3月15日之前完工)。
2.9 招標范圍: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有:田塊整治工程、塘壩整治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機耕橋、節制閘、蓋板涵、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工程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資料。
2.10 項目類別:工程類
2.11 質量要求:合格
2.12 其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投標人財務要求:財務狀況滿足履約要求;
3.1.3 投標人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4 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①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由建造師本人在個人簽名欄手寫本人簽名(證書無個人簽名欄的除外),否則該證書無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②社保要求: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人本單位員工,須提供項目經理在投標單位近半年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開標時間所在月份(含當月)往前追溯六個月。②截止開標時間,企業成立或新增本專業資質時間不足3個月的,社保須于企業成立之月或資質核準之月起繳納且不少于1個月。③退休人員符合執業年限要求的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
3.1.5 其他主要人員要求: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備農業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社保要求與項目經理一致;其他人員配置由招標人和中標人在簽訂合同時確定。
3.1.6 其他要求:項目經理未在其他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聯合體投標的,中小企業所占份額不得少于40%。企業劃型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建筑業”標準執行。投標文件中應按照招標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 獲取時間:公告發布時間至投標截止時間。
4.2 獲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