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市清瀾片區污水截污并流工程(四期)物探競爭性磋商公告
文昌市清瀾片區污水截污并流工程(四期)物探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HNHS-2025-131;
項目名稱:文昌市清瀾片區污水截污并流工程(四期)物探;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80萬元。
采購需求:詳見“用戶需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