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吳忠太陽山開發區化工園區企業地下水隱患排查整治項目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吳忠太陽山開發區化工園區企業地下水隱患排查整治項目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吳忠太陽山開發區化工園區企業地下水隱患排查整治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單價(元):500000.00
最高限價單價(如有):500000.00
采購需求:對園區企業地下水隱患排查整治指導服務
(具體內容詳見采購需求詳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完成。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須滿足的資格要求:
(1)中小微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參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 (財庫[2020]4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寧財規發[2021]2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關措施的通知》(寧財(采)發[2022]275 號)文件執行。
(2)監獄企業、殘疾人企業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單位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如投標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標可不提供授權書,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
(3)須提供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資格承諾函或相應證明材料;
(4)供應商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承諾函或相應證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函或相應證明材料;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