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市市中區竹公溪流域水環境治理及生態濕地修復保護項目(一期)施工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未進行資格預審)
樂山市市中區竹公溪流域水環境治理及生態濕地修復保護項目(一期)施工 (項目名稱) / 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 樂山市市中區竹公溪流域水環境治理及生態濕地修復保護項目(一期)施工 (項目名稱)已由 樂山市市中區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樂中發改政策【2025】121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樂山市市中區生態環境局 , 建設資金來自 專項債券資金 (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樂山市市中區生態環境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施工 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樂山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樂山市市中區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樂中發改政策【2025】121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成都千一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樂山市市中區竹公溪流域沿線。
2.1.2 建設規模:治理竹公溪河道約4.78km,包含駁岸改造 2.63km,生態植物修復 19000㎡,防汛緩沖步道1.6km,水環境生態治理及管網修復、管網排污口整治,河道清障約 47800m3等。
2.1.3 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要求。
2.1.4 標段劃分:1 個標段。
(簡要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建設內容、計劃工期、標段劃分等)。
2.2 招標范圍
2.2.1 招標標段名稱:樂山市市中區竹公溪流域水環境治理及生態濕地修復保護項目 (一期)施工
2.2.2 招標范圍與內容: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范圍內的所有施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