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伊寧市污水處理廠以舊換新設備更新改造項目二期(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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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伊寧市污水處理廠以舊換新設備更新改造項目二期(EPC)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伊犁州伊寧市污水處理廠以舊換新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已由伊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伊市發改【2024】189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伊寧市聯創城市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及企業自有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47.5%,企業自有投資52.5%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伊犁州伊寧市污水處理廠以舊換新設備更新改造項目二期(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建設地點:伊寧市
2.2建設規模:東區污水處理廠改造MBR膜組件25組,西區污水處理廠改造MBR膜組件20組及部分配套附屬設施(清單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3 總投資額:5000萬元
2.4總承包計劃工期:230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5招標范圍: 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設計、采購、施工等,設計服務(含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期間的配合服務、相關技術服務等)、協助發包人完成辦理各項相關審批手續、材料設備采購與安裝、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維護管理等全過程服務的工程總承包。同時申請人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并承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3. 申請人資格要求3.1、申請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
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市政行業乙級(含)以上設計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施工企業需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3.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申請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與報名時項目經理一致(施工負責人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為同一人),同時本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如疆外企業必須在進疆報送名冊中備案,企業及人員必須在新疆建設云上報送通過)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有無在建以網頁顯示為準,如果投標前未去辦理釋放,還處于“未解鎖”狀態,就以有在建項目問題處理),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企業類似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