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虹橋街(北海公園規劃一路—珠海路)排水工程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JLZY2025026(TJ01)
1.招標條件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防洪排澇提質增效工程項目已由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局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局關于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防洪排澇提質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調整)》長經經科審字〔2024〕23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爭取上級資金及地方財政資金解決,F對該項目虹橋街(北海公園規劃一路—珠海路)排水工程總承包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虹橋街(北海公園規劃一路—珠海路)排水工程。
2.2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改造經開區雨水管線、行洪通道,完善防洪排澇、排水處理體系。新建瀝青道路約4880平方米,新建方磚約1220平方米,路燈16盞等。
2.3建設地點: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內。
2.4計劃建設周期:150天。
2.5招標范圍:改造經開區雨水管線、行洪通道,完善防洪排澇、排水處理體系。
2.6質量標準要求:
(1)工程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行業、地方或者其他相關規范要求的合格標準;
(2)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國家技術規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質量達到現行國家、行業、地方或者其他相關規范要求的合格標準。
2.7工程費估算:80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申請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持有效的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承攬能力。
3.2投標申請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以下①②兩項資質:
①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①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已公告通過延續的建筑業、監理、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均可以正常參加招投標活動。企業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關于核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名單公告的截圖,即視為該企業資質延續有效,可正常參與投標。②其他。ㄊ校┖税l的資質涉及有效期屆滿有效期延續問題的,按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文件執行。投標文件內須提供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準予延期的文件截圖及網址,否則不予認定。
3.3投標人在近三年(2022年8月20日至投標截止日),應至少具有一項與本項目相類似的設計和施工或者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業績認定應按以下規定執行: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業績認定,應當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項目信息中的業績。在省域外的業績認定,必須是通過互聯網且不需任何權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查詢得到,而且查詢到的數據應能滿足招標項目的要求,其它網站查詢的業績不予認定。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對投標人的業績通過“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核查,未查詢到的業績不予認定。對涉密工程業績的認定執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涉密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的補充通知》(吉建招〔2017〕12號))。
3.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條件,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其中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的設計或施工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聯合體各方應分別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聯合體協議書分工職責范圍內的履約能力。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企業按照聯合體協議書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企業確定聯合體資質等級。
3.5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注:如投標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6項目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要求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