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2025年度花溪區黔陶鄉集鎮供水下水主管改造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1、本項目為 2025年度花溪區黔陶鄉集鎮供水下水主管改造工程 ,資金來源為 財政性資金 ,采購人為貴陽市花溪區黔陶布依族苗族鄉人民政府。現對該項目以 競爭性磋商 方式進行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邀請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活動。
2、項目名稱:2025年度花溪區黔陶鄉集鎮供水下水主管改造工程
3、項目編號:XSSCG-2025-643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采購預算價:肆拾壹萬零玖佰肆拾貳元陸角玖分(¥418093.34元);
6、最高限價為:肆拾壹萬捌仟零玖拾叁元叁角肆分(¥418093.34元)。
7、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詳見采購文件。
8、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資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提供銀行近半年(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近半年(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6個月)出具的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成立不足1個月的供應商需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承諾(格式自擬));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