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天津公司大港電廠循環水渠一期40MW光伏發電項目工程 EPC 總承包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008414,招標人為國能(天津)大港發電廠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天津)大港發電廠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古林街大港電廠循環水渠內,擬利用大港電廠循環水渠開發光伏發電項目,擬選用地現狀為河流水面,水工建筑用地,不占用現狀耕地、一般耕地、基本農田和林地,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內,光伏場區占地面積約875畝。擬建設裝機容量為交流測39.9MW,直流側50MW。
2.1.2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包含光伏發電項目、送出線路工程及鄉村振興工程。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手續辦理、設備材料采購、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施工、驗收等所有工作。
2.1.3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總工期120日歷天。
2.1.4質量要求:
2.1.4.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
(1)實現高水平達標投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設計值,創國內同地區、同期、同類型工程先進水平。
(2)工程項目的質量達到現行的國家、行業標準和規程、規范要求,實現工程及設備安全、穩定、經濟、環保、長周期運行。
(3)不發生質量事故。
2.1.4.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行業標準施工規范,達到設計技術要求。
2.1.4.3貨物要求的質量標準:投標人須提供全新制造、技術先進、性能穩定、安全可靠、包裝完整的成套設備,包括從供貨、安裝、調試到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應的技術服務。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書,其中:承裝三級、承試三級及以上(2025年7月1日后取得的,須為承裝二級、承試二級及以上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4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包含光伏場區、升壓站及送出線路),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