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橋生產園區基礎設施暖通、給排水設備及運行環境更新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本項目的招標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已具備招標條件。江蘇省招標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標人)的委托,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橋生產園區基礎設施暖通、給排水設備及運行環境更新項目(項目編號:ZH250189/01 ,招標編號:JSTCC2500524969)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參加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洋橋生產園區基礎設施暖通、給排水設備及運行環境更新項目,本次改造內容包括新風機組、冷卻塔、空調板換、冷卻泵、水處理系統更新、運行環境優化等。擬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1名合格的投標人作為本項目的中標人。(招標范圍詳見第五章采購需求)。
2. 申請人資格要求
2.1 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2 申請人當前未處于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重大行政處罰期內。
2.3 申請人當前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4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申請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
2.5 申請人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建設銀行和招標代理機構。
2.6 申請人與建設銀行不存在利益沖突,不存在損害建設銀行合法利益和聲譽的情形,不存在針對建設銀行的重大誠信問題。
2.7 申請人在資格審查時未處于建設銀行供應商暫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內。
2.8 申請人需承諾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受到刑事處罰的;
(2)存在重大并購或重組,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
(3)存在其他重大風險事項,影響正常采購合作的。
2.9 申請人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聲稱申請人向建設銀行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侵犯其知識產權及/或其他權利,并已就此對建設銀行或申請人提起(或有跡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訴訟程序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程序(簡稱侵權訴訟),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項起將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建設銀行有權采取相應措施,申請人將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2.10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11 申請人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含)以上資質。
2.12 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申請人具備國內數據中心基礎設施新建或更新改造項目實施案例,且合同金額不小于4000萬元人民幣(不含土建部分),并提供合同證明。
2.13 申請人應具備所投設備(包括冷卻塔、新風機組、板式換熱器)品牌廠商對本項目的授權文件,且承諾在后續投標中使用的產品品牌與資格預審環節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