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當涂縣青山河支流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勘察設計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信息
一、招標編號:皖E3-23-2025-0332
二、項目名稱:當涂縣青山河支流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三、項目實施地點:馬鞍山市當涂縣
四、項目實施主體(招標人):當涂縣農業農村局
五、項目實施主體(招標人)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當涂縣太白中路與于湖路交叉口西100米
六、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七、項目概況、投資規模:
1、項目概況:本次招標為當涂縣青山河支流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前期勘察設計服務,治理工程總長約9.92km,工程主要內容包括青山河當涂縣沿岸黃池鎮、太白鎮閘泵前池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工程、河道生態清淤工程、生態攔截溝工程、生態護岸工程及生境恢復工程。(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
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當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當發改秘(2025)14號),項目統一代碼:2502-340521-04-01-228254。
3、投資規模:本項目估算總投資為6897.99萬元。
4、質量要求:滿足國家相應勘察設計規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
5、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本次招標項目的最高投標限價為185萬元。
八、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九、計劃工期:總服務期為35日歷天。簽訂合同后10日歷天內完成詳細勘察工作并出具相應報告;簽訂合同后1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等工作,初步設計及概算通過審查后25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工作(含按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預算)(圖紙審查及文件審批均不在上述服務期內)。
十、投標人資質、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格:投標人須具備以下
(1)和
(2)和
(3)要求:
(1)設計資質:具備以下a或b或c要求:
a.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b.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c.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污染修復工程)甲級資質;
(2)勘察資質:具備以下a或b或c要求:
a.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b.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c.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3)測繪資質:具備有效期內的乙級以上(含乙級)測繪資質,專業類別須包含工程測量。
2、擬派項目經理要求(項目負責人):無。
3、是否接受聯合體: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聯合體協議書。
(2)聯合體成員(包括聯合體牽頭人)數量不得超過2家,且聯合體牽頭人須由負責本項目設計內容的單位擔任,聯合體牽頭人須具備投標人資質要求中的設計資質,聯合體各成員(含牽頭人)根據分工情況均應具備招標公告中的相應設計資質或測繪或勘察資質。
(3)聯合體投標的,擬派項目經理須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單位的在職職工。
(4)聯合體參加投標的,必須由聯合體牽頭人進入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在上傳投標文件前通過“聯合體邀請”模塊邀請所有聯合體成員單位。被邀請的聯合體成員單位進入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通過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請提醒”-“聯合體邀請”確認接受邀請后,方可組成有效的聯合體,由聯合體牽頭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聯合體協議。
(5)為進一步維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請投標人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組成聯合體。招標監管部門將嚴厲打擊惡意重復組成聯合體擾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的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
(1)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3)投標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投標人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以上僅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報告”查詢結果為準)。
5、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競爭主體不良行為管理辦法》為準):
(1)未被馬鞍山市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
(2)曾被馬鞍山市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投標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