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清水江(都勻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標二標段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招標文件修改通知2
編號:E522701202500043Z001001
經研究,對貴州省清水江(都勻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標二標段招標文件,作如下修改:
1、“建設資金來自申請中央資金,出資比例為100.00%”修改為“建設資金來自申請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省級配套資金、地方財政自籌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占總投資60%、省級配套資金占總投資20%、地方財政自籌配套資金占總投資20%”
2、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九、其他要求:“3.?要求造價人員具備一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證且在投標單位有效注冊(提供投標截止時前6個月連續繳納社保的材料;企業設立不足6個月的,從設立時起)”修改為“3.?要求造價人員具備二級及以上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證且在投標單位有效注冊(提供投標截止時前6個月連續繳納社保的材料;企業設立不足6個月的,從設立時起)”;
3、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
①2.2.4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中刪除“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闡述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并回答評委提問”一項,分值調整詳見最新招標文件;
②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