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啟動區XACR-2022-001號地塊項目前期物業服務招標公告
啟動區XACR-2022-001號地塊項目前期物業服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啟動區XACR-2022-001號地塊項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局、河北雄安新區建設和交通管理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關于開展啟動區XACR-2022-001號地塊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2]41號)、《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啟動區XACR-2022-001號地塊項目設計方案審查意見的復函》(雄自規審改試點設函字〔2023〕0013號)《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局關于啟動區XACR-2022-001號地塊項目核準的批復》(雄安核準[2022]27號)、《物業服務項目招標備案證明》(雄安新區招區備〔2025〕第5號)、《物業服務項目招標告知函》(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雄安集團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招標人為中國雄安集團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中鋼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啟動區XACR-2022-001號地塊項目前期物業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雄安新區啟動區東南部,東至規劃NC5路、西至規劃ND32路、南至EB4路及EG8綠道、北至規劃EC4路。
2.2項目概況:總建筑面積約2538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1917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62097平方米。
2.3招標范圍:本次啟動區XACR-2022-001號地塊項目前期物業服務范圍主要包括住宅、底商(含獨立商業)、地下機動車庫、地下非機動車庫、設備用房、地下儲藏室(招標范圍具體以委托人要求為準)。
2.4服務內容:啟動區XACR-2022-001號地塊項目前期物業服務:本項目相關物業招投標分為競價部分和定價部分:
(1)競價部分包含下面主要內容:開辦服務(開辦籌備):物業公司須在正式交付之日前 3 個月完成物業服務團隊籌建工作,正式進入磨合運營階段,開展整體項目現場熟悉、業務培訓、服務中心籌開(人員配置、開辦物資采購、服裝采購、物業類標識制作及安裝等)等準備工作。
相關投標單位需對本部分進行報價,并提供測算明細。
(2)定價部分包含以下部分:
住宅部分物業、機動車車位管理、儲藏室物業、底商(含獨立商業)物業管理。
住宅部分按照雄安新區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一級標準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綜合服務(服務場所設置、從業人員配備和管理、制度管理、物業檔案管理、客戶服務等方面)、共有部位管理與維護、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管理與維護、公共秩序維護(含安全防范等)、環境衛生維護(如:清潔衛生、垃圾清運、污水管道疏通等)、綠化養護管理、精神文明建設、車輛停放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物業賬目等檔案資料管理、其他服務:制定火災、臺風、暴雨、重大衛生事件等應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或協助處置應急突發事件等。具體服務內容及標準以委托人要求為準。
機動車、儲藏間、底商(含獨立商業)需要按照上述定價標準和質價相符的原則,提供相關相關服務。
2.5服務期限:本合同期限為3年,合同約定服務期限屆滿前,如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及其他合法主體與新物業服務人訂立新的物業服務合同,且當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2.6本項目的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7最高限價為25204751.93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業績最低要求:近五年(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不超過5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一個住宅小區類(須同時含商品房、共有產權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中任意兩項或三項)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績。
(3)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任職項目負責人崗位工作經驗不小于5年(以投標人所附最高學歷證書的簽發時間為準)。
(4)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區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