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臨湘市勝龍礦區建筑用砂巖礦保產服務(原礦石破碎加工)采購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湖南省臨湘市勝龍礦區建筑用砂巖礦保產服務采購
1.2
招標人:臨湘雷鳴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1.3 項目業主:臨湘雷鳴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1.4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已落實
1.5 項目出資比例:100%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名稱:湖南省臨湘市勝龍礦區建筑用砂巖礦保產服務(原礦石破碎加工)采購
2.2招標項目編號:GN2025-SX-6565
2.3標段劃分:1個標段
2.4招標項目標段編號:GN2025-SX-6565/01
2.5招標范圍:湖南省臨湘市勝龍礦區建筑用砂巖礦項目位于臨湘市坦渡鎮,礦區面積 0.3376km2,可采儲量為5679.1萬噸,準采標高+290.3m~+102m,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礦山生產規模為 104.9 萬立方米/年(280萬噸/年)。招標人根據采礦權核定量和實際銷售情況調整產量及生產計劃,以實際銷售量結算費用。
2.5.1原礦石破碎加工:原礦石破碎、加工、剝離物加工、機制砂生產、污水處理及與工作內容相關的所有輔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加工生產線、料倉及附屬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所有配備件更換;生產工房維修及政策因素增加的工房改造;生產、辦公用水電設施(含礦內變電所、配電間等)日常運行及維修保養;供電公司變電所到配電室高壓線路巡檢維保;生產區域(工業廣場及外聯道路至主干道)降塵及給排水;工業廣場所有區域保潔及料倉倒料;加工區域內及周邊的綠化養護;發包人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具體工作標準應符合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安全設施設計文件、環評、水保、安全、職業衛生健康、節能等方案或批復文件及現行技術標準規范文件相關規定。承擔上述工作內容產生的人工費、水電費、材料費、保險費、利潤、稅金等所有費用;
2.5.2負責協調解決與承包工作范圍內涉及的地方政府、周邊單位、組織、群眾的相關問題(包括但不限于環境、粉塵、噪聲等),并承擔前述工作發生的所有費用;
2.5.3計劃、統計、生產調度、安全管理和質量控制納入招標人的控制管理體系,配合招標人進行與項目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標準化、綠色礦山建設與申報等工作;
2.5.4配備符合國家、行業及招標人生產要求的設備設施及作業人員;
2.6服務期限:60個月,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每履行一年,經招標人考核合格可續簽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招標人出具書面限期整改意見,投標人限期內未完成整改,不再續簽合同。
3. 投標人資格條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