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中國鐵建18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海西州蓄集峽水庫德令哈供水工程標段四項目經理部(水泥)物資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CC-XAJC-2025-80
1.招標條件
1.1本次招標項目中國鐵建18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海西州蓄集峽水庫德令哈供水工程標段四項目(項目名稱),建設單位為青海省水利水電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資金已落實,招標人中鐵十八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海西州蓄集峽水庫德令哈供水工程標段四項目經理部,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水泥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德令哈供水工程SG-4標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是蓄集峽水利樞紐的配套工程(蓄集峽水利樞紐的主要任務是以城鎮生活和工業供水為主,兼顧灌溉、發電、防洪等綜合利用),主要包括工業配水站調蓄池部分、中鹽青海昆侖堿業配水支管部分、中鹽青海堿業配水支管部分,建設內容為管道部分、管道建(構)筑物部分。其中包括工業配水站20000m3調蓄池2座,中鹽青海昆侖堿業配水支管減壓基站1座,穩壓池1座,各類閥門井5座。中鹽青海堿業配水支管部分各類閥門井8座,跨園區公路2座,跨鐵路2座及其相應的臨時工程、水保、環保工程。合同額4970.9904萬元,合同工期1037日歷天(2024年3月25日開工,2027年1月25日完工)。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8)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水泥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須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行業無該項的除外);
(3)生產能力:投標物資生產廠須具備滿足招標物資需求的生產供應,具備投標物資所有必備的生產設備和檢測能力,確保正在執行合同及若中標后能充足供應,年生產能力在100萬噸及以上(提供生產能力證明資料,如生產設備等);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人近兩年(2023、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報表,如2024年財務審計報告未出,則應附2024年財務報表,期間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投標物資須具有CMA或CNAS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2023-06-01至投標截止日期)合格的質量檢驗報告至少2份(須提供P.O42.5、P.O52.5水泥質量檢驗報告);
(6)供貨業績:投標人須提供2023-06-01至投標截止日期招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至少1份(證明材料中至少須包含P.O42.5水泥)(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7)履約信用: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采購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采購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