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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蘇地區新和縣塔里木河干流生態綜合治理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新疆阿克蘇地區新和縣塔里木河干流生態綜合治理項目已經由阿地發改批【2024】48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林業和草原局,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新疆阿克蘇地區新和縣塔里木河干流生態綜合治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阿克蘇地區新和縣。
2.2項目建設內容:工程固沙、人工造灌木林、封沙育林,沙化土地治理面積 7.36 萬畝,其中:工程固沙工程 0.92 萬畝(不包含與灌木造林疊加的 2.25 萬畝),灌木造林工程 2.25 萬畝;封沙育林工程 4.19 萬畝。
2.3招標內容與范圍
標段(包)編號:E6529003904005662001001
標段(包)名稱:新疆阿克蘇地區新和縣塔里木河干流生態綜合治理項目
招標范圍:工程固沙、人工造灌木林、封沙育林,沙化土地治理面積 7.36 萬畝,其中:工程固沙工程 0.92 萬畝(不包含與灌木造林疊加的 2.25 萬畝),灌木造林工程 2.25 萬畝;封沙育林工程 4.19 萬畝。(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且[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貳級](含)以上,還應具有建設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類似本工程施工經驗,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項目經理需滿足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含)以上建造師注冊證且[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以及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證,且在此次投標過程中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標處理。
3.4投標其他條件:1.投標人須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進行主體基本信息登記。水利建設市場主體應依法依規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填報基本信息和良好行為記錄信息,填報的單位資質、人員資格、業績、信用評價等信息作為本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依據;2.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黑名單”的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參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利招投標活動;(3)近三年內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等政府部門相關信用信息平臺上查詢無行賄犯罪記錄”。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