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宜君縣210國道至城區排水防澇治理項目一標段設備(二次)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宜君縣210國道至城區排水防澇治理項目一標段設備(二次)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15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XBH-ZFCG-2025-009.1B1
項目名稱:宜君縣210國道至城區排水防澇治理項目一標段設備(二次)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2,949,8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6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合同包1(宜君縣210國道至城區排水防澇治理項目一標段設備)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宜君縣210國道至城區排水防澇治理項目一標段設備)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續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專業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以上四種形式的資料提供任何一種即可),自然人提供身份證。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2)提供投標截止日前近一年內已繳存的至少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原件掃描件)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3)提供投標截止日前近一年內已繳納的至少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提供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中的至少一種),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上應有代收機構或稅務機關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依法免稅 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原件掃描件)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4)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2021、2022、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報告正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無所有者權益表的提供書面說明)、附注和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等,成立時間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提交開標前六個月內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或被起訴(提供聲明)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6)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及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的供應商;不得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不得在“某內部采購網(www.plap.mil.cn)”某內部采購暫停名單處罰范圍內或某內部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和處罰范圍內;供應商為企業的,不得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處罰信息、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及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除公司外其他主體不要求此條內容查詢;(提供查詢截圖及承諾)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
(7)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他人參加投標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采購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之處,非法人單位的負責人均參照執行;供應商需在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中按要求上傳相應證明文件并進行電子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