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灌南縣食用菌裝備產業園灌南縣食用菌裝備產業園13#、14#、16#、17#廠房道路及室外管網等附屬配套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灌南縣食用菌裝備產業園13#、14#、16#、17#廠房道路及室外管網等附屬配套工程施工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灌南縣食用菌裝備產業園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灌南縣數據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灌南數據備(2025)59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灌江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灌南縣食用菌裝備產業園13#、14#、16#、17#廠房道路及室外管網等附屬配套工程施工 (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灌南縣食用菌裝備產業園;
2.1.2建設規模:大型土石方、室外雨污水、道路、室外管網安裝工程等施工;
2.1.3最高投標限價:3952852.52 元 ,投標報價超過此價格作廢標處理;
2.1.4工期要求: 60 日歷天(以實際簽訂合同日期為準);
2.1.5質量標準: 合格
2.2招標范圍:大型土石方、室外雨污水、道路、室外管網安裝工程等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在有效期內),且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注冊貳級建造師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有效期內)(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