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禹越鎮天皇殿村安置區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重新招標)
禹越鎮天皇殿村安置區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禹越鎮天皇殿村安置區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已由 德清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2507-330521-04-01-679665)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有資金 ,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業主為 德清縣禹越鎮天皇殿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招標人為 德清縣禹越鎮天皇殿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委托代理機構為 東南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德清縣禹越鎮天皇殿村 。
2.2投資估算(或概算): 項目估算總投資約4280萬元,其中本次設計項目建安工程估算價約3853.03萬元 。
2.3建設規模: 項目用地范圍總面積約為95427平方米(包括小區紅線范圍內室外面積約76518平方米、沿河綠化帶面積約18909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瀝青道路長約8280米,寬約5米,新建污水管約13000米,新建雨水管約15500米等其它配套設施 。
2.4招標范圍: 包括根據項目現有概念性方案進行方案深化設計(含方案修改、估算書編制)、初步設計(含擴初設計、概算書編制),其他還包含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單位(勘察、報批等)的技術銜接、配合工作 。
2.5勘察設計服務期限: 設計周期20日歷天 。
2.6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7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否
□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給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 資質(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
□3.2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3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4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5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給排水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或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且應是投標人本企業正式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