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游仙區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智慧化提標改造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
第一章 招標公告(未進行資格預審,適用于公開招標)
游仙區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智慧化提標改造項目(項目名稱)設計施工總承包 游仙區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智慧化提標改造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 標段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游仙區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智慧化提標改造項目(項目名稱)已由綿陽市游仙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綿陽市游仙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游仙區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智慧化提標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綿游發改法規〔2025〕106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綿陽惠東綠洲市政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擬爭取上級資金及企業自籌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綿陽惠東綠洲市政設施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綿陽市游仙區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綿游發改法規〔2025〕106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中匯信成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游仙區生活垃圾收轉運體系智慧化提標改造項目。
2.2 工程地點:綿陽市游仙區。
2.3 建設規模:完成2處有害垃圾暫存處、8個再生資源回收點的更新改造工作,建設1座宣教中心,采購140個勾臂箱、38000個分類垃圾桶(含240L型35000個、660L型3000個)以及3000個廢物箱,安裝100套智能分類垃圾箱,完成313輛新能源車輛的采購工作,對16座城鎮垃圾中轉壓縮站的26套壓縮設備進行提能改造、增設9套移動式垃圾壓縮箱,并完成全區智慧監管平臺的升級工作。項目建成后預計能新增300噸/日收轉運能力,中轉壓縮站環境有效提升,收運車輛杜絕拋酒滴漏現象。
2.3計劃工期:總工期48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設計及設計全過程服務;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詳細設備技術參數詳見附件《設備采購清單及參數》);施工總承包(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圖及評審控制價工程量清單等相關資料涉及的竣工交付的項目)直至整體竣工驗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工作。
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范圍內所有專業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施工圖設計及后續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設備工藝圖設計、施工過程設計控制及設計跟蹤、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設計服務、設計技術交底、配合節點驗收、竣工驗收、審核施工圖及質量缺陷處理等為完成本工程建設的所有設計工作);
設備采購及安裝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范圍內建設相關的所有的設備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等相關工作(以招標人最終采購清單為準);
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階段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等相關后續服務工作。施工圖紙(含變更)和相應工程量清單所表達的范圍及竣工驗收合格的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資料歸檔并移交、后續配合工作等內容。
2.5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1個標段。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1)設計單位、設備采購單位、施工單位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
(2)設計單位:須具備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環境衛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單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業績要求:(本項為多選)
□設計業績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設計)不少于 (1 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
□施工業績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
無業績要求。
3.1.3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專業:市政公用工程) □由設計負責人兼任 由施工負責人兼任,/(業績要求),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1.4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注冊環保工程師證書,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
3.1.5施工負責人(建造師,下同)的資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專業)一級注冊(級別)建造師,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成員應為獨立法人;
(2)聯合體牽頭人應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聯合體各方應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牽頭人負責繳納保證金和本次投標活動和合同的全面實施;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能超過 3 家。聯合體牽頭人的行為對聯合體各方具有拘束力,聯合體成員無權向招標人單獨主張權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