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湖北遠安抽水蓄能電站進廠交通洞及泄洪放空洞工程施工項目湖北遠安抽水蓄能電站進廠交通洞及泄洪放空洞工程施工項目第1次答疑(標段編號HBSJ-202505SL-011005001)
關于湖北遠安抽水蓄能電站進廠交通洞及泄洪放空洞工程施工項目
答疑澄清
致:各潛在投標單位
湖北遠安抽水蓄能電站進廠交通洞及泄洪放空洞工程施工項目做出以下澄清修改:
一、招標文件的澄清
問題1: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三、投標保證金中“如采用銀行保函,格式如下”。請問:我公司如果采用電子銀行保函、電子擔保保函、電子保險保單中的一種形式遞交投標擔保,其保函(保單)格式為系統自動生成,是否要與
三、投標保證金格式中一致?如若可以不一致,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
三、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格式是否可以留空不填。
回復: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10.10條。投標人采用電子銀行保函遞交投標擔保的,保函內容格式以“電子交易平臺”內容格式為準,“電子交易平臺”保函生成后,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
三、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格式可留空不填。
問題2:電子投標文件制作軟件中“投標人基本情況表”為填入項,與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不一致。請問:是否可將招標文件提供的“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放入“投標人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資料”欄?
回復:“投標人基本情況表”以電子投標文件制作系統給定格式為準。
問題3:招標文件給出的投標文件格式 “
七、項目管理機構
(一)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表、
(五)其他管理人員簡歷表,
八、資格審查資料
(三)投標人財務狀況、
(四)投標人業績情況”與電子投標文件制作軟件導出的格式有不同之處,請問以哪個為準。
回復:以電子投標文件制作系統給定格式為準。
問題4:
1、招標文件正文P164,表1.1-1和表1.1-2的數據顯示不全,請補充。
2、招標文件中的表1.1-1及表1.1-2,表格中的數據顯示不全,請發包人提供完整表格。
3、"1.1.4水文氣象和工程地質"中徑流和洪水相關表格內容顯示不全;
回復:見附件1。
問題5:
1、招標文件正文P108,關鍵節點表,第3.4行均為泄洪放空洞開挖,是否應調整。
2、請明確專用合同條款“10.5.2關鍵節點表”中的時間節點是否有誤;
3、招標文件10.5進度考核中,10.5.2關鍵節點泄洪放空洞節點3和4重復,請明確具體時間。
回復:見附件1。
問題6:根據工程量清單,進廠交通洞包括洞口部分的施工,招標范圍未寫明洞口是否在本標段內,請明確。
回復:招標范圍包括進廠交通洞洞口部分。
問題7:
1、招標文件正文P419,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表要求“本表后附所列人員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憑證”,但新點投標文件制作軟件(湖北云版)要求為“附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社會保險證明的掃描件。”請明確,以哪個為準。
2、招標文件條款9.2.2要求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聘任合同必須由投標人單位與之簽訂;(2)與投標人單位有合法的工資關系:(3)投標人單位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證明其為本單位人員身份的文件。請問: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已可體現該人員為本單位人員,是否不需再提供勞動合同及工資關系證明?
回復:投標人本單位人員證明可提供社保證明或勞動合同,社保證明需滿足2024年6月30日以來不少于連續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要求。如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對證明材料有疑問的,投標人應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
問題8:招標公告3.1條款、第三章評分辦法關于業績的要求。請問在建項目是否不用提供單位(分部)工程完工驗收證明或合同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回復:完建項目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以及單位(分部)工程完工驗收證明或合同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在建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以及業主證明材料。
問題9:
1、招標公告3.6條款中項目技術負責人僅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招標文件P422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項目技術負責人簡歷表的備注中還需提供建造師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兩處要求不一致。請問:是否以招標公告3.6條款為準,項目技術負責人僅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即可?
2、招標公告中要求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但投標文件格式“項目技術負責人簡歷表”備注中要求技術負責人提供“建造師資格證書、注冊證書(不含臨時)”,請明確項目技術負責人是否需要配備一級建造師證及其注冊證書。
回復:見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10.10條,投標文件格式及備注內容與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及評標辦法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及評標辦法內容為準。
問題10:
1、職工社保之前由集團公司代繳,并且有相關代繳證明,近期轉為子公司自行繳納,提供集團公司代繳社保證明是否有效?
2、社保繳納證明的認定要求是否明確?需明確:招標文件要求關鍵人員提供 “2024 年 6 月 30 日以來不少于連續 6 個月社保”,“連續 6 個月” 是否允許跨年度(如 2024 年 6 月 - 11 月,或 2024 年 11 月 - 2025 年 4 月);若人員社保由投標人分公司繳納(非總公司),是否需額外提供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隸屬關系證明?
回復:
1、投標人提供集團內部人事任命文件、社保繳納協議或集團內部管理文件等材料,證明子公司人員社保關系實際由母公司管理的,提供集團公司代繳社保證明視為有效。如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對證明材料有疑問的,投標人應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
2、社保證明以招標公告的要求為準,開始繳納時間不能延后。
問題11:
1、招標公告3.1條款要求項目經理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請問投標階段提供有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中標本項目后調整項目經理按時到場履約且不再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任職的承諾書,是否滿足要求?
2、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請問:已中標本工程其他標段的項目經理是否可以繼續作為本次投標的項目經理?
回復:滿足要求,擬任項目經理履約承諾書格式見附件1。已中標本工程其他標段的項目經理可以繼續作為本次投標的項目經理。
問題12:招標公告3.1條款、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4.1條款、招標文件P53中均對投標人業績有相應要求,需提供證明材料:合同協議書、單位(分部)工程完工驗收證明或合同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業主證明材料。請問:以母公司資質中標,具體施工任務由子公司承擔的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業績,投標人提供業主出具的由子公司承擔具體施工任務的證明材料,該業績能否做為子公司的有效業績?
回復:本項目地質條件特殊,施工難度較大,投標人業績主要考察承包人同類和類似工程施工經驗和施工能力,潛在投標人所述此類業績如與本項目工程特點契合,且能提供投標人上級單位和業主開具的有效證明材料,可作為有效業績。
問題13:招標文件P15第二章“投標人須知”3.4.1條款中要求采用現金方式遞交的,轉賬時需備注項目名稱。由于我單位基本戶銀行的回單備注欄僅限10個字。請問:是否可備注項目名稱的簡稱?例如
備注:“遠安抽蓄交通及泄洪洞”?
回復:可按此備注。
問題14: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七、項目管理機構
(六)投標承諾書中“…我方愿向發包人按 萬元/次支付違約金。”請問支付違約金的數值應參照招標文件的哪些內容填寫?
回復:投標人根據
(六)投標人承諾書第
(5)目內容,并參考專用合同條款相關違約金標準進行填寫。
問題15:
1、招標文件正文P130頁“5.2投標報價匯總表”中格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excel的格式不一樣。請問:以哪個為準?
2、Excel版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投標報價匯總表”與招標文件商務部分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匯總表”內容、格式不一致,請明確投標時以哪個為準?
3、Excel版招標工程量清單組號3(進廠交通洞)中“3-4-5”清單編號下有兩個相同的清單編號,請明確“3-4-5”下的清單編號是否需要修改?
4、招標工程量清單組號3進場交通洞的支撐3-4-5中的子項(3-4-5-1)編碼重復?是否允許編碼自行順延?
回復:1.以招標文件第五章5.2《投標報價匯總表》格式為準。
2.招標工程量清單組號3(進廠交通洞)中“3-4-5”清單編號下子目編號做以下調整:鋼支撐(20b)清單編號:3-4-5-1;鋼支撐(22b)清單編號:3-4-5-2;鋼筋清單編號:3-4-5-3。
問題16:
1、根據招標圖紙YA-Z-水工-下庫-泄洪洞-001的文字說明,本段標內容為泄0+016.00`泄0+514.560間隧洞的開挖、支護、襯砌及灌漿及出口段的開挖支護;根據招標文件正文,本段標內容為泄0+018.00`泄0+514.560間隧洞的開挖、支護、襯砌及灌漿及出口段的開挖支護。兩處不一致,請明確。
2、請明確本標中泄洪防空洞兼導流洞的施工起始樁號是0+016.00還是0+018.00,招標文件上寫的是0+018.00,在 YA-Z-水工-下庫-泄洪洞 和 YA-Z-監測-下庫 圖紙中部分圖紙顯示為0+016.00。
回復:本標段樁號為泄0+018.00~泄0+514.560。
問題17:招標文件正文P46,給出了“附件十二:授權委托書”,但在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沒有該部分格式,本項目是否需要授權委托書,若需要附在哪里,請明確。
回復:掃描件可以上傳“投標人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資料”欄。
問題18:招標文件技術標準和要求中“1.1.3本合同工程控制性進度:本合同工程計劃2025年10月進點(具體進點時間以監理人下達的進點通知為準),至2026年7月移交主體標”。請問:該時間節點是否有誤?
回復:該時間節點無誤,根據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條款和要求”中第1.1.3條款“本合同工程計劃2025年10月進點(具體進點時間以監理人下達的進點通知為準),至2026年7月移交主體標。合同工作內容在主體標進場前未施工完成,發包人書面指令明確停止施工時間,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無條件移交工作面”。
問題19:
1、招標文件中無進廠交通洞洞口、寶華1#渣場、下水庫堆存料場圖紙。請問:是否可以提供進廠交通洞洞口、寶華1#渣場、下水庫堆存料場施工設計圖?
2、組號4(寶華1#渣場)及組號5(下水庫堆存料場)未見相關圖紙,請明確是否有補充圖紙?
3、招標圖紙中無寶華1#渣場及下水庫堆存料場平面布置圖及細部結構圖
4、招標文件中沒有寶華1號渣場和表土堆存場的平面圖和細部圖紙;根據工程量清單中渣場含支護、擋墻、拱涵、排水溝等內容,表土堆存場含截水溝、急流槽、護腳墻、沉砂池、排水溝等內容,請業主提供相關設計圖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