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深圳市光明區環境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就光明環水公司河湖河道無人機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66725002 ,招標代理項目編號:SZ-17-04A-2025-D-F-E19192)進行公開招標采購,項目資金由深圳市光明區環境水務有限公司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前來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光明環水公司河湖河道無人機設備采購項目
2.2 招標內容:擬選定一家供應商為招標人提供光明環水公司河湖河道無人機設備(貨物清單詳見“第五章 技術規范書/7.本項目貨物清單和技術與要求”),解決當前河湖管理中的核心痛點。在河道水域,系統部署自動巡飛無人機,搭載廣角變焦及紅外相機,突破地形限制,實現高頻次、機動靈活的巡查覆蓋。無人機承擔黃泥水監測、河道水毀快速上報監測、游泳釣魚監測、特定區域人員進入識別(有限空間、危險區域)、煙霧火焰識別等任務,大幅提升河道監管的效率和響應速度。具體要求詳見“第五章 技術規范書”。
2.
3 最高投標限價:本項目最高投標總限價為56.29萬元(含稅),含稅投標總報價不得超過最高投標總限價,否則投標將被否決。
2.4 標包劃分:不劃分標段。
2.5 總工期(包供貨、安裝、調試): 90天。
2.6 交貨地點:深圳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須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掃描件。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或總部機構)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或總部機構)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2 投標人須具備民航局頒發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合格證。(須提供《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合格證》)。
3.3 投標人須為設備原廠或設備原廠授權代理商。(設備原廠須提供制造商聲明函,設備原廠授權代理商須提供《原廠授權代理商證書》)。
3.4 投標人近3年內(即至少從2022年8月開始起算,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