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市本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規范管理技術勞務服務采購項目第1次重新招標
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受赤峰市投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委托,組織本項目招標活動,招標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赤峰市本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規范管理技術勞務服務采購項目(第1次重新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項目名稱:赤峰市本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規范管理技術勞務服務采購項目(第1次重新招標)
2、項目編號:QT304525093947
3、招標內容:為滿足《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指導意見》要求,推動實現降本增效。鼓勵支持社會資本方、金融機構、政府方平等溝通、互惠讓利,科學優化PPP存量項目實施內容、合作期限、融資利率、收益指標等要素,共同降低項目運營成本,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實現持續穩健運營需求,擬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綜合技術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模式自2014年實施,在穩增長的背景下,對于激活社會資本,擴大有效投資,改善赤峰市基礎設施,提高民生保障能力等方面發揮了巨大效能,為赤峰市城市建設、交通、水利、環境保護、醫療衛生和產業發展等提供了一定的基礎保障。
2024年10月,自治區財政廳指導全區各盟市開展存量項目規范管理工作,并針對赤峰市項目多、投資規模大、涉及行業廣的特點,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2025年8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5〕84號),指出“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施策、降本增效,規范PPP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支持提升公共服務和民生保障水平”,為落實文件精神,市政府開展市本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規范管理工作,此次規范管理存量項目共9個,分別為赤峰市中環路快速化改造項目、赤峰市中心城區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網工程、赤峰市紅廟子污水處理二期擴建工程、赤峰市中心城區綜合管廊工程、赤峰市中心城區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赤峰市中心城區防洪及環城水系治理工程、赤峰市三座店水利樞紐中心城區引供水工程、赤峰市東部工業園區創業大道項目、赤峰市醫院急診急救業務用房及地下停車場建設項目,總投資規模146.3億元。
根據項目現狀,設計分類為續約、修約、終止回購等幾種方式,“一項目一策”或綜合施策,達到管理規范、支出結構優化、項目效益提升的預期目標。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確定中標人數量:1名
6、質量要求:滿足招標文件及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7、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
8、項目實施地點:內蒙古赤峰市
9、最高限價: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2,700,000.00元人民幣,投標人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不接受自然人(包含個體工商戶)。
2、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提供承諾函)。
3、提供近三年2份(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組織財務審計、工程及工程咨詢、造價、評估、法律等專業資質人員(以上專業必須同時具備)組建服務團隊,提供PPP項目談判及前期技術咨詢服務的業績成果(提供合同掃描件予以證明)。
4、與本項目包中任何一個子項目簽訂和履行過咨詢服務合同的原中標人,不得參加本次項目投標(提供承諾函)。
5、企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