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橫峰縣小型灌區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標
橫峰縣小型灌區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橫峰縣小型灌區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已由上級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橫峰縣農田水利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施工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上饒市橫峰縣。
2.2招標規模:本項目施工招標金額:15033373.06元。
2.3計劃工期:365日歷天,暫定開工日期:2025年11月10日,暫定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
2.4招標范圍及內容:水源工程和輸配水工程,其中水源工程對 21座山塘采用壩坡整治、防滲措施、庫區清淤,溢洪道改建,壩下涵管改建(重建)等措施;對4座破損嚴重攔水壩采用拆除重建措施;拆除重建提灌站4座,改造提灌站3座;灌溉渠道5.312km(其中:改造渠道0.832km,襯砌渠道3.893km,清淤 3.05km),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5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6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注:本條款所致其他工程項目是指:處于中標公示到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工程驗收合格(已簽署工程完工(或竣工)驗收報告)期間的工程。)
(7)參加本施工標段的投標單位的“三大員”(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提供本項目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五險一金繳費(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變更時間為準,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險合并實施的,應附有相關政策文件或證明材料)的證明材料。以上資料原件的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者作無效標處理。
(8)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子保函形式的,投標文件中須放入“見索即付”電子投標保函及由投標人基本賬戶支付保函財務費用的相關原始憑證掃描件(繳款憑證、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