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能源微藻減排轉化利用火電機組二氧化碳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科研全過程咨詢服務(第二次)詢價公告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廣東粵電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組織廣東能源微藻減排轉化利用火電機組二氧化碳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科研全過程咨詢服務(第二次)公開詢價,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一、 項目概況
本項目預計總占地面積約80566平方米,主要利用微藻生長過程吸收CO2,生產藻液、藻粉并提取高附加值活性物質。項目擬建設三條生產線,利用不同的光生物反應器養殖微藻;同步建設產學研綜合辦公大樓、生產加工車間級倉庫及配套附屬設施。
二、 基本原則
本詢價內容要求對廣東能源微藻減排轉化利用火電機組二氧化碳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科研全過程咨詢服務,一旦中選,合同簽訂后中選人即應派專人對接,必要時按委托方要求派員赴現場開展工作,現場解決涉及項目全過程中各階段性的問題,包括可行性研究階段、工程設計、建設與調試階段、生產準備階段、后期擴展咨詢等,最終完成研發成果提交,期間須滿足委托方提出的相關服務要求,直到完成全部服務內容且相關成果應通過甲方審查及專家論證。
具體詳見技術條件書。
三、 報價人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備在其合法的營業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或與其他報價人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報價人,不得在本標中同時報價響應,否則均作報價無效處理。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和重組狀態,近三年未因專業服務工作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提供承諾函)。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專業人員,能夠提供合格的專業服務,且內部管理規范,專業分工明確。(提供承諾函)。
(4)2023年1月1日至今,報價人應符合以下內容:
① 無重大經濟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及民事起訴。
② 沒有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投標違規、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不良記錄被政府有關部門行政處罰。
③ 根據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定,無受到招標人處罰的相關記錄。
④在過往與廣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及各下屬單位合作或服務中未出現違約記錄;螂m出現違約記錄但已滿三年,且有確切證據表明該服務機構的履約能力已獲得實質性改善。
(5)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且無確切證據表明其專業能力已獲實質性改善的,不得參與報價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