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諸暨市域供水管網優化工程-供水泵站(新店灣泵站)(施工)
招標公告 諸暨市域供水管網優化工程-供水泵站(新店灣泵站)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諸暨市域供水管網優化工程-供水泵站(新店灣泵站) 已由 諸暨市發展和改革局以 項目代碼:2308-330681-04-01-687812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有資金 ,出資比例為 自有資金100% ,項目業主為 浣江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浣江水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機構為 杭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諸暨市域供水管網優化工程-供水泵站(新店灣泵站)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 /萬元,工程概算 /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 / 萬元,建設規模: 本工程為諸暨市域供水管網優化工程-供水泵站(新店灣泵站)。總建筑面積為592.43㎡,包括新建加壓泵房一幢、倉庫一幢 。建設地點: 諸暨市 。
2.2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包括加壓泵房新建土建、安裝、弱電、裝飾、道路、排水設施等,詳見設計施工圖及設計聯系單 。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478.5642萬元 。
2.3施工總工期: 365 日歷天 。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2.6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應同時載明3.1、3.2、3.3等內容)
3.5□ / 。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 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