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紅楓湖鎮民樂村2025新院組污水處理終端建設項目監理比選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GZDSX-2025-X014
2.項目名稱:紅楓湖鎮民樂村2025新院組污水處理終端建設項目監理
3.采購方式:比選
4.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清鎮市紅楓湖鎮民樂村;
(2)建設規模:安裝污水收集管型號雙壁波紋管DN200,共計1.8公里。安裝污水收集管型號雙壁波紋管DN110,共計1公里。改造污水處理終端一座;
(3)建筑安裝工程費:約為人民幣681264.60元。
5.比選控制價:17712.88元;
6.比選范圍:本項目施工階段監理和保修階段監理。
7.監理服務期:施工階段監理+保修階段監理;
二、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一般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提供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比選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供2024年度經合法審計機構出具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應蓋有審計機構單位章和注冊會計師的執業專用章,并附審計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證書及兩名簽字注冊會計師證書),或基本開戶銀行近半年(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前6個月)內出具的有效的資信證明(并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近半年(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前6個月)內出具的有效的資信證明;【提供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非納稅組織或納稅零申報的比選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需要繳納社保的比選申請人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提供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新成立不滿1個月的比選申請人,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書面承諾;【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
5.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的書面聲明;【提供書面聲明(格式自擬)并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