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京津冀鮑邱河水系(新集段)生態凈化工程EPC工程總承包公告
京津冀鮑邱河水系(新集段)生態凈化工程EPC工程總承包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京津冀鮑邱河水系(新集段)生態凈化工程EPC工程總承包已由 三河市行政審批局 以 三河市行政審批局關于京津冀鮑邱河水系(新集段)生態凈化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三審批投資[2025]66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三河市新集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財政資金和三河市本級財政資金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三河市新集鎮人民政府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一)河濱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修復河濱緩沖帶1.2千米,緩沖帶修復1.3萬平方米
。1、基底修復。河濱岸帶、河濱灘地基底修復、微地形梳理6500平方米;2、植物恢復。其中恢復挺水植物種植2741平方米,恢復沉水植物3600平方米,補充灌木種植3000平方米,草花地種植3600平方米。(二)水質凈化改善工程,建設復合表面流人工濕地4.38萬平方米,包括坑塘清理2萬立方米、濕地圍堰1.02萬立方米、挺水植物種植2.57萬平方米、沉水植物種植1.81萬平方米;建設生態礫石床1萬平方米,建設地點:三河市新集鎮西羅村
??2.2招標范圍:2.2.1本次招標范圍和內容:本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完成本項目設計、勘察、施工、設備購置及安裝,直至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關部門結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6313.08萬元。 2.2.2計劃工期:431日歷天。 2.2.3質量標準:設計質量標準:滿足現行設計規范的要求,并通過相關部門的綜合審查、驗收;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一)投標人3.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
。3.2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及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以及其他 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勘察資質。(?不接受“資質預警”或“資質異常”企業投標)?3.3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3.4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 業績;?3.5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
(二)擬派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建造師)、勘察負責人3.6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注冊在投標單位的?須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或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巖土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等執業資格;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執業信用不良行為記錄或不良行為記錄已修復。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工程總承包項目原則上不得更換項目經理。確因特殊原因需更換的,須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依法履行變更程序。繼任項目經理的注冊執業資格、管理經驗等與合同文件約定的條件應當一致。執業資格;□ / 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擬派項目經理(可以同時為施工負責人),?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聯合體成員擬派項目經理的須提供);3.7擬派設計負責人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或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聯合體投標的,設計負責人須由承擔設計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3.8擬派施工負責人(建造師)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施工負責人須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3.9如擬派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日當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含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擔任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3.10擬派勘察負責人具有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聯合體投標的,勘察負責人須由承擔勘察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