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城市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排水工程(第三十批)”清淤項目采購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國資委出資企業陽光采購操作規則指引(試行)》及附錄《詢比采購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哈爾濱城市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排水工程(第三十批)”清淤項目組織詢比采購。
1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1.1項目名稱:哈爾濱城市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排水工程(第三十批)”清淤項目
1.2項目編號:0222FW20252664
1.3服務內容:清淤服務,具體內容以報價單為準。
1.4服務期:簽訂合同后2日內進場,工期20天/座
1.5服務地點:雙城區開發區東直路泵站清淤、中心泵站清淤
1.6采購預算:251245.84元(含稅)
1.7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須具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復印件)
2.2未在采購人不合作單位名單及暫停合作的單位名單內。(根據采購人提供的名單進行評審)
2.3須承諾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9%),如我方違反合同約定承諾,自愿解除合同。(提供加蓋公章承諾書,格式自擬)
2.4須按采購文件要求提供入場時限承諾書、施工工期承諾書、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承諾書、協調能力承諾書、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情形承諾書、項目人員配備承諾書、施工能力承諾書、無處罰承諾書、車輛及人員配備承諾書、服從采購人分配承諾書。(提供加蓋公章承諾書;聯合體投標的,可由牽頭人完成)
2.5信譽要求(提供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承諾書或相關網頁截圖):
(1)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近三年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記錄。
(2)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 供應商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業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及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2.6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3 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