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新材料產業園區熱電聯產及蒸汽配套管網項目特許經營權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內蒙古包頭新材料產業園區熱電聯產及蒸汽配套管網項目特許經營權由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政府授權內蒙古包頭新材料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實施機構,批準文件為: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反饋內蒙古包頭新材料產業園區熱電聯產及蒸汽配套管網項目特許經營方案提級復核意見的函(內發改投函【2025】354號)。本項目招標人為內蒙古包頭新材料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地點:內蒙古包頭新材料產業園區,東靠昆都侖河,西至哈德門溝以西,南鄰黃河濕地,北接包蘭鐵路。
2、總投資:本項目投資規模188786.4萬元(不含建設期利息),其中工程費用149002.16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 28889.65萬元、預備費8894.59萬元、流動資金2000萬元。
3、工程規模:
(1)熱電聯產工程:建設1×300t/h高溫高壓循環流化床蒸汽鍋爐+2×450t/h高溫高壓循環流化床蒸汽鍋爐配1×30MW高溫高壓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1×60MW高溫高壓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
(2)管網配套工程:管網配套工程包括建設道路配套管網507930㎡、蒸汽熱力工程17830m、熱水管網工程39900㎡、取水工程6000m及管線遷移工程。
注:上述建設規模以后續批復文件為準。
4、本公告共劃分為1個標段
4.1標段編號:B1502002025092201001001
4.2標段名稱:內蒙古包頭新材料產業園區熱電聯產及蒸汽配套管網項目特許經營權
4.3招標范圍:
內蒙古包頭新材料產業園區熱電聯產及蒸汽配套管網項目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者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建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對項目的籌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運營管理、債務償還和資產管理等全過程負責,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并在《特許經營協議》約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后,按照《特許經營協議》的約定將本項目(含土地使用權)及相關資料無償移交給內蒙古包頭新材料產業園區或九原區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