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泰和縣2024年至2025年人居環境綜合治理項目-2025年2標段(冠朝鎮、灌溪鎮、雙燈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現對原招標文件做如下補遺說明:
一、對招標公告、資審、招標文件中造價師簽章條款改下:為規范投標行為,此次投標應嚴格執行《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現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規定,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報價文件應當由本單位注冊一級或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專業應為土建或者安裝專業)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本單位造價工程師應在編制人位置加蓋專用章,如未簽字、未加蓋執業專用章或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未在本投標單位注冊的,其投標無效。投標人應提供“江西住建云 ”或者“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參與本項目簽章注冊造價師有效的查詢截圖,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依法依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