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縣城市排澇泵站及排澇通道建設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信息
一、招標編號:皖E2-23-2025-0387
二、項目名稱:和縣城市排澇泵站及排澇通道建設項目監理
三、項目實施地點:馬鞍山市和縣境內
四、項目實施主體(招標人):和縣水利局、馬鞍山市稻喜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五、項目實施主體(招標人)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文昌中路306號、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歷陽鎮文昌北路306號
六、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七、項目概況、投資規模:
1.項目概況:和縣城市排澇泵站及排澇通道建設項目,包含千壩站、花園站、大周站工程、三汊河治理、高巷站和桃花站工程。千壩站新建一座泵站,重建花園站,拆除重建大周站及附屬設施,綜合治理三汊河,拆建高巷站1座,拆建桃花站1座等。本次監理招標為以上建設內容的全部監理服務(包括土建施工、所有設備制造和安裝、設備監造、信息化、外電工程等)。具體詳見圖紙。
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發改行審(2025)153號、和發改行審(2025)154號、和發改行審(2025)155號),項目統一代碼:2303-340523-04-01-549347。
3.投資規模:本項目總投資為22508.13萬元。
4.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相應規定合格標準。
5.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301.00萬元。
八、資金來源:其他投資
九、計劃工期:自招標人發出開工監理通知起至項目缺陷責任期結束止。
十、投標人資質、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格:投標人須具備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2.擬派總監工程師要求:
2.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同時具備以下
(1)和
(2)要求:
(1)具備以下①或②或③要求之一:
①《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水工建筑專業);
②住建部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注冊執業證書上的專業必須為水利水電工程專業);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專業)。
(2)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高級以上(含高級)技術職稱。
注:
①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包括水利水電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農田水利工程、水電站動力設備、電力系統及自動化、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水利機械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
②職稱證書上的專業須為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若職稱證書無專業,投標文件中須提供其他能證明是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③投標文件中須同時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職稱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否則評委會不予認可。
3.是否接受聯合體: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4.1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是
4.2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
5.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
(1)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3)投標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投標人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以上僅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報告”查詢結果為準)。
6.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競爭主體不良行為管理辦法》為準):
(1)未被馬鞍山市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
(2)曾被馬鞍山市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投標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內。
(以上僅以開標當日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中“信用信息-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不良行為記分”查詢結果為準)。
7.業績要求:
(1)投標人近5年內(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已完成至少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2)總監理工程師具有至少一項類似項目總監業績。
注:①類似項目:合同內容包含泵站拆除重建或新建項目監理。
②投標文件中須同時附以下材料掃描件:合同協議書;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交工證書或工程交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竣工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業績內容的證明材料(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