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化縣湖村鎮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 湖村鎮龍頭村2025年沿街屋檐提升及福文化周邊環境整治項目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
招標公告致:福建閩卓建設有限公司、福建省歐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閩天筑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曹源建設有限公司、福建邁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富力筑業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澤瑞建設有限公司、福建佳順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名稱,若公司名稱有誤或有遺漏的請及時聯系代理公司)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村鎮龍頭村2025年沿街屋檐提升及福文化周邊環境整治項目 已由上級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寧化縣湖村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源上級撥款,招標人為寧化縣湖村鎮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中暉立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邀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寧化縣;
2.2.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總投資約50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
鋼結構雨披、鋁瓦屋面、木色封檐板、燈籠、線槽等,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工程預算書中所列指的范圍和編制說明以及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補充通知等內容;
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496106.00元;其中暫列金額:/元;專業工程暫估價:/元;
2.5.工期要求:總工期為90天,定額工期
/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
2.6.標段劃分(如果有):一個標段;
2.7.質量要求:
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現行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三級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本招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