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九龍江流域長泰區坂里溪集鎮段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二)
漳州市九龍江流域長泰區坂里溪集鎮段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
(二)
致:各潛在投標人
1、本項目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及預算審核編制說明中“圍堰及管道二次搬運按1200元/次計入,結算時按實結算。”修改為:“圍堰及管道二次搬運按800元/次(不含管理費、利潤及稅金)計入,綜合單價按991.25元/次計入,結算時按實結算。”
2、原“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25年10月10日09:00:00”修改為:“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25年10月16日09:00:00前提交。”原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前已開具電子保函(銀行保函、擔保保函、保證保險形式等形式)的,電子保函仍然有效。
3、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即開標時間修改為:2025年10月16日 09:00時(北京時間)。
4、投標人名稱變更證明材料提交時間修改為:2025年10月16日09:00時(北京時間)。
注:
①招標文件與本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紀要及補充說明為準。
②各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登錄發布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相關網站查看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若因投標人的疏忽而未及時發現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的,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