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心醫(yī)院采購污水站維保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吉林市中心醫(yī)院采購污水站維保服務項目
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吉林市中心醫(yī)院采購污水站維保服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http://www.zcygov.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9日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采購計劃-[2025]-00747號-FW001;
2.項目名稱:吉林市中心醫(yī)院采購污水站維保服務項目;
3.預算金額:¥70.00萬元;
4.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5.服務需求:污水站維保服務(包括老院區(qū)污水站和新院區(qū)污水站)(具體服務需求詳見招標文件);
6.服務標準:符合現(xiàn)行國家、行業(yè)、地方或者其他相關標準的合格要求;
7.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8.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
10.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11.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本次招標活動對于滿足國家采購政策要求的供應商按照相關規(guī)定的扶持政策執(zhí)行,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以下資格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1).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必須提供下列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資格證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本次招標項目經營范圍)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投標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