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市潦河臥龍區段河道治理工程項目2025年度工程一標段、二標段
南陽市潦河臥龍區段河道治理工程項目2025年度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陽市潦河臥龍區段河道治理工程項目2025年度工程已由南陽市水利局以 宛水許準〔2024〕28 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財政資金及本級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陽市臥龍區水利工程建設和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宇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全流程電子輔助招投標、遠程異地評標及“評定分離”模式進行。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南陽市潦河臥龍區段河道治理工程項目2025年度工程
2.2項目編號:E4113031303001649
2.3資金來源:上級財政資金及本級配套資金
2.4建設地點:南陽市臥龍區(潦河坡鎮、潦河鎮、陸營鎮、英莊鎮)境內
2.5建設規模及內容:南陽市潦河臥龍區段河道治理工程項目2025年度工程治理總長度20.502km,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加固、岸坡護砌、建筑物修建及工程信息化建設等,其中:河道疏浚總長度4.33km;堤防加固長度4.668km;岸坡護砌長度24.627km(含支溝口護砌總長度0.633km);修建排水涵1座;工程信息化建設水情監測設施3處。
2.6招標范圍:施工、監理
2.7計劃工期:施工標240日歷天,監理標為施工及保修期內的全過程監理服務
2.8質量要求:
2.8.1 第1標段(施工):符合國家、地方現行有關規范和要求,施工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2.8.2 第2標段(監理):監理工作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水利工程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要求,所監理的工程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9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1個監理標段和1個施工標段。
第1標段(施工):南陽市潦河臥龍區段河道治理工程項目2025年度工程招標文件、招標(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
第2標段(監理):南陽市潦河臥龍區段河道治理工程項目2025年度工程(含相應的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施工和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第1標段(施工)
3.1.1 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3.1.2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3.1.3 擬任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擬任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企業主要負責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應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1.4 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標時需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并附在投標文件中(若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開標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認可);
3.1.5 投標人及相關執(從)業人員、委托代理人須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信用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相關執(從)業人員應是本單位員工(同時具有養老保險證明、勞動(務)合同、工資關系)。(養老保險需出具社保部門正式查詢結果頁面,頁面需帶有在線查詢二維碼);
3.1.6 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債務,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企業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則以企業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應年份的經審計合格的財務審計報告);
3.1.7 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的要求,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人需提供規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在河南省注冊的市場主體僅需提供規范的《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版專項信用報告》,專項信用報告應通過“信用河南”網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載。上述信用報告的生成日期為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 10 日內。相關網頁截圖信息須包含查詢時間。
3.1.8 投標人須出具“無行賄犯罪承諾函”,承諾對象包括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經理、委托代理人,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若承諾不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出具時間應是本公告發布日之后;
3.1.9 投標人公開的信用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提交的相關材料弄虛作假的,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確定為中標人的取消其中標候選人、中標人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1.10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違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