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全達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環境治理提升項目詢比采購公告
1. 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全椒全達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環境治理提升項目
1.2 采購人:全椒全達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1.3 采購代理機構: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 采購項目編號:GN2025-11-7274
1.6 采購包劃分:不分包
1.7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1家
2.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全椒全達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環境治理提升項目采購,具體采購詳見第五章采購需求,并按要求完成項目所含全部內容。
2.2 交貨期:簽訂合同后20日內交貨。
2.3 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4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
3. 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且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掃描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或其他組織法人證書掃描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證掃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掃描件;如供應商無法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則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掃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上傳完成能力承諾書或同類項目成交通知書);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據財政部文件“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有關精神,供應商既可提供繳納證明也可用承諾書替代);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承諾函,承諾:響應供應商與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不存在利害關系;投標供應商與參加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不存在控股、關聯關系,或者與其他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為同一人。
(7)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