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5年平望鎮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5年平望鎮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2025年平望鎮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編號:E3205091862000891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5年平望鎮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已由蘇州市吳江區平望鎮人民政府(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平政審發【2025】2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蘇州市吳江區平望鎮建設管理服務所,招標人為蘇州市吳江區平望項目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平望鎮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2025年平望鎮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平望鎮
2.1.2建設規模:新建雨、污水管道約5000米,新增污水處理設備約1套及道路恢復等配套工程;修復現狀雨、污水管道約2000米;最大管徑DN800mm。
2.1.3合同估算價:961.943455萬元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1月29日
2.1.5其他:/
2.2招標范圍:施工總承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