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沙溪水綜合整治工程招標文件內容澄清公告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沙溪水綜合
整治工程招標文件內容澄清
針對本項目招標文件中 “9.1 補充說明” 條款,現對其中涉及項目名稱的表述進行澄清修改,具體內容如下:
原補充說明內容:
注:因本項目在招標計劃掛網階段,使用的項目名稱為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沙溪水綜合整治工程和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潭頭水綜合治理工程”,招標文件制作環節有關項目名稱部分數據同步獲取的是招標計劃的項目名稱且無法修改,現特此明確:本項目名稱為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潭頭水綜合治理工程”,相關權利義務、工程范圍均以本項目名稱對應的內容為準。若投標單位制作投標文件時項目名稱為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沙溪水綜合整治工程和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潭頭水綜合治理工程” 且無法修改時,不做廢標處理。
修改后補充說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