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京溪、龍歸分公司2025年廠區升降平臺采購項目(第二次)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京溪、龍歸分公司2025年廠區升降平臺采購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YG1202500575)。
二、項目類別:貨物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購置一臺電動升降工作平臺和一臺斜坡式升降平臺。
五、項目最高總限價:¥211,800.00元(含稅13%)(人民幣貳拾壹萬壹仟捌佰元整)。其中京溪分公司51500元,龍歸分公司160300元。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自2022年1月1日本項目響應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升降平臺供貨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雙方蓋章、簽訂日期、發票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三)其他要求(供應商需出具承諾函(格式見《承諾函》):
1.供應商需出具承諾函,承諾中選后所提供的設備均為制造商全新產品,完全滿足采購文件所有需求參數及技術內容,且符合使用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格式見《承諾函》)
2.響應文件中須提供擬供貨設備的選型參數書或產品說明書(需求中所有參數必須全部滿足或正偏離響應,否則按無效響應處理,加蓋單位公章)。
(四)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五)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七、公告開始時間: 2025年10月14日。
八、公告結束時間: 2025年10月21日。
九、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5年10月29日09時:00分。
十、其他
(一)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
(二)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到貨。
(三)交貨地點:廣州市白云區沙太北路犀牛二馬路1號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京溪分公司、
廣州市白云區太和鎮龍崗北路20號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龍歸分公司。
(四)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上述貨物供貨時需提供原廠說明書及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必須是全新合格產品,設備廠家對設備操作及維護人員進行培訓。內容包括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常見問題及處理。
(五)登記及采購文件的獲取時間、獲取方式、采購文件售價、保證金繳納:
1.登記時間: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18時:00分。
2.采購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18時:00分。